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具有扎实的经济、金融学理论基础,良好的职业道德,富有创新和进取精神,较强的从事金融实际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
(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充分了解金融理论与实务,系统掌握投融资管理技能、金融交易技术与操作、金融产品设计与定价、财务分析、金融风险管理以及相关领域的知识与技能,具有很强的解决
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熟练地掌握和运用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领域方向
(一)区域金融发展
(二)金融风险管理
(三)公司金融
三、培养方式
(一)采用学分制。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者即可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论文答辩通过后按规定的程序授予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二)教学方式注重理论联系实际。采用课堂讲授与案例教学相结合,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聘请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企业家和监管部门的人员开设讲座或承担部分课程。
(三)考评方式多样化。要综合评定学生的学习成绩,包括考试、平时作业、案例分析、课堂讨论、撰写专题报告等。
(四)加强实践环节。根据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实习实践活动,包括进行案例教学、模拟教学、业界专家讲课、学术讲座和专业实习等。
(五)注重职业道德培养。通过课堂教学、导师言传身教、与金融实践领域从业人士交流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职业道德的培养。
(六)设置论文导师制度。通过校内校外双导师制,对学生学位论文进行全面指导,切实提高论文质量。
四、学习年限
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为3年。在规定学制时间内不能完成学业的,可以申请延长修学年限,硕士研究生延期期限最长2年。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
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应用性和实务性。
本领域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前,应修最低学分为43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不低于 36学分,其中公共必修课8学分、专业基础必修课6 学分、专业必修课 6学分、非学位课 16学分;必修环节7学分。同等学力和非经济类专业入学硕士,补修至少3门本学科本科主干课程。课程设置详见附表。
六、必修环节
本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必修环节包括学术活动、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学术活动和实践活动,其中学术活动1分,开题报告1分,中期考核1分,实践活动4学分,共7学分。作为必修培养环节,学生应通过参加学术活动、业务实践等环节掌握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具体要求:
(一)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第三学期由学位点负责组织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答辩会,对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进行考查。具体按《青海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执行。
(二)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第五学期由学位点负责组织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答辩会,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工作进展、工作态度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全方位考查。具体按《青海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细则》执行
(三)学术活动
学术活动包括参加国际性、全国性、省级、校级学术会议、论坛、专题讲座等,要求学生在学习期间参加不少于10次的学术活动,且每次学术活动后须写出不少于800字的活动小结。
(四)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管理实践、社会实践和专业实践等,要求学生在学习期间参加各种形式的实践活动,包括创新创业大赛、假期社会实践、社会调研和专业实习等。其中往届生在金融机构等业务单位的专业实习不少于6个月,并要求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调研报告;应届生在金融机构等业务单位的专业实习不少于12个月,并要求提交不少于8000字的调研报告。
(五)职业资格考试或发表论文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即可达到毕业要求。
1.特许注册金融分析师(CFA)和金融风险管理师(FRM))一级考试
要求学生毕业前通过CFA一级考试或其中的4门课程;或者通过FRM一级考试。
2.注册估值分析师(CVA)认证考试
要求学生毕业前通过CVA认证考试。
3.发表论文
要求学生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且所发表的论文必须要经过导师审核同意。
七、学位论文
论文形式包括案例分析、产品设计与金融实践问题解决方案、调研报告或基于实际问题分析的政策建议报告等。论文选题应紧密结合实践问题,不提倡过于学术化的论文,提倡多种答辩形式。论文写作要规范,原则上不少于2万字。
(一)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① 运用基本理论阐述并研究、解决与金融实践相关的问题。
② 论文论据充分,逻辑严密,力求创新,严禁抄袭。
③学位论文的研究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年。指导教师务必加强从选题、开题、大纲、初稿、再稿、修改、定稿到评审、答辩全过程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论文质量达到专业学位的规定要求。
④论文中期考核,一般应在第五学期进行学位论文的中期考核,由学位点组织专家小组对研究生论文的工作态度、研究进度等进行全方位的评估与检查,提出修改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学生,以确保论文如期完成。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
为确保学位论文质量,研究生在正式答辩前一个半月提出预答辩申请,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会。
(三)学位论文评审
本学科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均须参加学校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的学位论文双盲评审。学位论文评审主要从“选题、理论与方法、数据与素材、现实价值、写作能力”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学位论文的评阅人中至少有1位来自于相关实务部门且已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专家。
(四)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通过双盲评审和专家评审后,研究生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八、学位申请
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的各项要求后,通过论文答辩者,经学科学位分委员会和校学位委员会审查,可获得金融硕士专业学位。
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教学方式 |
考核方式 |
备注 |
|||||||||
学位课 |
公共必修课 |
0101A021101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6 |
1 |
1 |
讲授 |
考试 |
|||||||||
0305A021102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2 |
2 |
1 |
讲授 |
考试 |
|||||||||||
0502A021205 |
英语读写 |
48 |
3 |
1 |
讲授 |
考试 |
|||||||||||
0502A021206 |
英语听说 |
32 |
2 |
1 |
讲授 |
考试 |
|||||||||||
专业基础必修课 |
0251B0301 |
金融理论与政策 |
48 |
3 |
1 |
讲授 |
考试 |
||||||||||
0251B0302 |
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 |
48 |
3 |
1 |
讲授 |
考试 |
|||||||||||
专业必修课 |
0251C0301 |
财务报表分析 |
48 |
3 |
1 |
讲授 |
考试 |
||||||||||
0251C0302 |
公司金融 |
48 |
3 |
1 |
讲授 |
考试 |
|||||||||||
非学位课(选修) |
0251D0301 |
金融伦理 |
32 |
2 |
2 |
讲授 |
考查 |
||||||||||
0251D0302 |
金融机构经营管理 |
32 |
2 |
2 |
讲授 |
考查 |
|||||||||||
0251D0303 |
金融法 |
32 |
2 |
2 |
讲授 |
考查 |
|||||||||||
0251D0304 |
金融服务营销 |
32 |
2 |
2 |
讲授 |
考查 |
|||||||||||
0251D0305 |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 |
32 |
2 |
2 |
讲授 |
考查 |
|||||||||||
0251D0306 |
金融数据分析 |
32 |
2 |
2 |
讲授 |
考查 |
|||||||||||
0251D0307 |
股票估值 |
32 |
2 |
2 |
讲授 |
考查 |
|||||||||||
0251D0308 |
行为金融学 |
32 |
2 |
2 |
讲授 |
考查 |
|||||||||||
0251D0309 |
固定收益证券 |
32 |
2 |
2 |
讲授 |
考查 |
|||||||||||
0251D0310 |
企业并购与重组 |
32 |
2 |
2 |
讲授 |
考查 |
|||||||||||
0251D0311 |
产品与服务创新设计 |
32 |
2 |
2 |
讲授 |
考查 |
|||||||||||
0251D0312 |
财富管理 |
32 |
2 |
2 |
讲授 |
考查 |
|||||||||||
补修课 |
0251E0301 |
会计学原理 |
48 |
3 |
考查 |
||||||||||||
0251E0302 |
微观经济学 |
48 |
3 |
考查 |
|||||||||||||
0251E0303 |
宏观经济学 |
48 |
3 |
考查 |
|||||||||||||
必修环节 |
开题报告 |
1 |
|||||||||||||||
中期考核 |
1 |
||||||||||||||||
学术活动 |
1 |
||||||||||||||||
实践活动 |
4 |